【大河报消息】一名极越汽车公司的员工,因购买小米SU7汽车并在私人社交平台分享相关内容后,在短短5天内被公司依据“违反竞业协议”条款单方解聘,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网络热议。在此背景下,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交媒体使用的合法性、界限以及企业权益的保护问题成为了舆论焦点。

4月16日晚,事件当事人姚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了与HR约谈时的录音,录音内容显示HR提及姚先生近期涉及与竞品相关的行为,包括参加小米SU7的发布会和发布相关运营推广信息。面对这一指控,姚先生辩称自己只是作为车主参与活动,并未在账号上贬损极越公司或提及任何相关字眼。

事件的另一折转在4月17日上午来自极越汽车法务部的声明,该部门发布情况说明,对该员工的所作所为进行详细解释。声明中指出,身为社交媒体/私域运营的岗位员工,姚先生注册并运营矩阵账号“大姚Tok”,长期以个人名义做为小米品牌车型做宣发,且行为发生在工作时间,此外,姚先生曾多次无故旷工,包括未请假前往北京参与小米车主提车仪式。

对此,律师界有不同的声音,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表明,若该员工的个人社交账号运营行为未占用其工作时间,则不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,公司的单方解聘行为是不恰当的,员工可要求赔偿。他进一步阐释称,普通员工在业余时间使用社交媒体发布内容,通常不违反法律法规,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

然而,公司另一边则认为,如果姚先生的行为确实在工作时间内发生,并与公司利益冲突,那么公司有权基于违反劳动纪律和制度予以解聘。正因如此,双方对于是否占用工作时间做非工作内容的事情有着严重分歧。姚先生在约谈时曾要求提供完整证据链,但HR表示无法满足。

对于“雷总给我开车门”的照片传播事件,姚先生声称的无辜和平台推广行为之间的界限似乎模糊。事件迅速发酵,姚先生从被约谈到离职仅一个小时时间,他的公司账号及一切通信记录亦被清除。

综上,此案在法律上存有较大争议,关于合同解除的正当性、员工个人权益與公司规章制度之间的平衡成为整个事件核心讨论。只能等待后续进展,看看这场围绕劳动关系的争议如何落幕。